摘要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加速会计改革,更好地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交通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制定了《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为了配合各级财政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和基层交通运输企业认真做好《新制度》的学习和贯彻工作,现就《新制度》的有关问题,作一简要介绍。一、新制度的适用范围《新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从事远洋、沿海、内河、公路运输企业,海河港口、仓储企业,外轮代理企业。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3年第6期9-11,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