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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制建设必须与市场机制相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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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场经济是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一种经济体制。市场机制是调节整个社会经济,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促进资源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市场经济和市场机制的这一特点,要求税收法制建设必须与之配套。我们认为,按照市场机制运行要求,税收法制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确立税收法制建设的原则。我国税收法制建设应遵循的总原则应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根据税收的职能和特性,我国税收法制建设还应遵循财政原则、经济原则、社会原则和行政原则。财政原则即筹集资金始终是税收的首要职能。我们既要反对单纯的施“仁政”、“松绑”,也要反对“竭泽而渔”,应做到使税源充裕、适度。经济原则即税收关系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和利益分配,要注意涵养税源,保护税本,发挥税收稳定经济、调节资源配置的杠杆作用。
作者 陈贻金 杨斌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3年第10期15-14,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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