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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财务会计新制度的两点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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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关于外币折算问题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外币收付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目前,国家外汇牌价与外汇市场调剂价的差价较大,必然会出现销售收入虚低,成本不实。若改按以外汇实际价格为记帐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入帐,则能比较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当然,通过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外汇牌价与调剂价合二为一,牌价随市场供求情况而自由浮动,按牌价记帐也是可以的。另外,按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科目,感到不够妥当。汇兑损益虽然是财务费用,但在财务实践中,如果外币业务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必然低于调剂价甚多,导致“汇兑损益”数额较大。
作者 赵建国
机构地区 上海财经大学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3年第10期21-21,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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