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武汉市农业生产水平和农业经济效益以及农民实际收入等都相对低下的实际情况,各级财政部门坚持对农业实行轻税政策。多年来,武汉市实际执行税率远低于全国农业税平均税率15.5%的水平,而且呈逐年递减趋势。1985年全市平均农业税实际负税率为5.292%,1989年为3.524%,1992年为3.003%。1992年全市平均每亩耕地实际负担农业税12.2元,农村人均实际负税13.12元。各级财政征收机关坚持“放水养鱼”,增产不增税,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全市农业税任务为310376.64万公斤稻谷。这一基数是1985年武汉市实行计划单列时定的。几年来。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3年第10期34-34,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