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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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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的联系 (1)审计范围交叉。根据《审计条例》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国家金融机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国家资产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范围则涵盖国家的所有行政机关、企业事业等经济组织和个人。只要上述单位和个人进行委托,社会审计组织都可为其提供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二者在审计范围上有交叉之处。
作者 张泓
出处 《财会月刊》 1994年第3期18-19,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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