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七条规定,“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即配比原则。由此可见,配比原则就是将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相互比较来合理确定企业利润的一项原则。使用配比原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用于确定利润的收入和成本费用之间,必须具有因果联系,即成本费用必须是为了取得相应收入而发生的耗费,而收入又必须是相应耗费带来的结果。比如确定某产品销售利润,就应当从某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该产品的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和销售费用。
出处
《财会月刊》
1994年第8期32-32,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