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谈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管与放”问题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变革,在财务管理方面也必须建立相适应的内部管理模式。笔者认为,很重要的一条是处理好企业与内部二级经营实体之间“管与放”的关系。本文就此谈谈看法。 一、企业在宏观上实行“七个管住” 1.管住利税结算权。企业内的二级经营实体,无论采取什么样的经济构架,其生产所体现的利润是制造利润,只有在扣减了企业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加上营业外收支净额后。
作者 程干祥
机构地区 武汉船用机械厂
出处 《财会月刊》 1994年第12期20-21,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