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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财务会计与纳税会计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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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客观、真实地揭示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纳税会计则是从国家税收的角度出发,依据国家的税收法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两者在确认和计量的方法、标准上有所不同,甚至在遵循的个别原则上也有所不同。因而提及财务会计与纳税会计,人们常常注意的是两者之间的差别,特别是我国长期采取的“财政(税收)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体制,使现在人们更多地关注将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相区别。但是应该看到,纳税会计是在财务会计基础上所进行的调整,两者具有一定的联系。通过分析可以看出,财务会计与纳税会计有必要也有可能相互协调。在明确两者相异的同时把握两者相协调的一面,既是制定财会法规和税收法规时所必须重视的,又是会计实务中有待处理的现实问题。
作者 高允斌
出处 《财会月刊》 1995年第1期7-8,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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