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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产成品用于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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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以生产的产品用于对外投资时,其产品实际成本一般不会作为投资作价的依据,投资的产成品作价往往大于其帐面的实际制造成本。如果双方协议作价大于产成品的实际成本和应纳消费税、增值税时,其差额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现行财务会计制度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一般选用以下几种方法:
作者 吴明烨
出处 《财会月刊》 1995年第4期29-29,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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