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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应设立 应付款对帐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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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困扰我国企业经济发展的债务链在逐年递增,这与一些企业长期不清查往来款项有关。对此,笔者建议,在具体会计准则中应设立应付款对帐单制。其具体建议是: 第一,改进应付款明细帐的设置。应付款明细帐应采用复写式帐页,一页为本单位明细帐,另一页为对帐单.年度终了后的五日内,债务方应从帐簿中拿下“对帐单”,寄给债权方核对。 第二,债权方在收到对帐单后十日内核对完毕。
作者 程江
出处 《财会月刊》 1995年第7期25-25,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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