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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业务招待费开支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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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财会制度规定: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支付的招待费用,在规定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此规定的实施,为企业开拓市场,强化竞争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制度本身不严谨,制约机制不完善,出现了较多的弊端,并带来了较大的消极影响。其主要表现为: 一、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内容不明确。以“企业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来规范开支范围,定义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导致随意性。现实中,企业经营者及财会人员对“业务招待费”内容的认识大多数是模糊不清的,在业务处理中亦没有约束性,几乎所有消费性支出都可从中列支。更有甚者,套取现金、将私人待客、家庭宴会等支出列入招待费现象也屡见不鲜。在企业审计中,由于制度下明确,无法认定违纪事实,所以对此项目的内容往往也简而略之,结果使招待费项目成为某些企业经营者设立的、可以随心所欲使用的小金库。
作者 周凤 方玉柱
出处 《财会月刊》 1996年第1期30-31,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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