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独立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对任何单位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的以发表审计意见为目的的独立审计。 注册会计师可以参照本准则执行其他有关业务。
出处
《财会月刊》
1996年第1期50-50,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