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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要从宏观上指导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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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会计法》之所以规定会计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我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会计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财政管理已由直接的行政管理转变为间接的宏观控制,因而只有重视对财政管理基础问题的研究,才能使宏观间接控制和它的微观基础相协调,从而使宏观间接控制具有较高的效率。
作者 李光忠
机构地区 中南财经大学
出处 《财会月刊》 1996年第7期20-21,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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