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成立于1973年6月29日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下简称IASC),在其章程中规定的工作目标是:“①按照公众的利益,制定和公布编报财务报表时应当遵守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IAS)并推动这些准则在世界范围内公认和遵守;②为改进和协调与编报财务报表有关的条例、会计准则和程序,进行广泛的工作。”20多年来,IASC致力于发展和选用恰当并且具有国际可比性的会计原则,以便协调国家间的会计活动,统一会计信息的口径,使这一“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在推动国际间的经济合作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截止1990年12月,IASC共发布了31项会计准则,而实际推行并在有关成员国实施的则只有29项。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不断变化,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对于相互间需利用的会计信息之可比性与可用性要求的提高,原IAS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亦发生一定范围及相应程度的改变。根据这一实际情况,IASC适时对原公告进行了修订。笔者对新旧IAS的相应条款进行了逐项逐条的比较研究,得到了以下几点启示。 一。
出处
《财会月刊》
1996年第10期8-9,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