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谈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方法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企业的进项税额可以在本环节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计算应纳税款时予以扣除。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笔者认为,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制度有其不完善之处。1...
作者 毛国幸
出处 《财会月刊》 1999年第1期40-40,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