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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发票行为合同义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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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及管理的加强,在买卖、服务等合同中付款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给付发票的诉讼日益增多,也出现了独立以给付发票为诉讼请求的民商事案件。给付发票属于何种合同义务,索要发票能不能独立成诉?实践中对此新类型案件的处理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出具发票行为属于合同从给付义务而非附随义务,具有可诉性。
作者 李晨毅
出处 《中国经贸》 2015年第22期59-59,共1页 China Global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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