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原则为判决书的语用分析提供了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它对判决书的目的意义与目的层级具有较强的解释力。消极修辞与积极修辞交相辉映,共同组成判决书的目的实现手段。判决书的目的以地位和权势为依托,而判决目的的实现及其实现程度又是权势的证明和加强。对美国刑事判决书进行目的原则视角的审视,有助于我们对美国判决书中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的理解和司法借鉴。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115-120,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学科共建项目(GD13XFX05)
湛江市科技攻关项目(2014B01074)
广东医学院科研项目(XK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