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古代文论或中国诗学的研究而言,阐释是价值生成的前提。本文从几个向度论述了古代文论文献的阐释问题。笔者认为,如果仅以"艺术自律"来规定阐释,古代文论或中国诗学将会失去它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从而大大弱化了其间的生长活力。本文主张,在古代文论和中国诗学的阐释活动中,阐释选择是一个最为基本的条件,也是表现研究主体的能力和素质的重要环节。阐释学中提出的重构与综合,对于古代文论或中国诗学的研究来说,更是当前阶段向前推动的关键性途径。阐释意味着主体间性的普遍存在,阐释中的理解是研究主体与古人之间的对话和理解。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37-42,共6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