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被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文以湖北省为例,考察了地方立法体制机制现状,发现地方立法体制机制主要存在立法权限混乱、立法机构设置不合理、立法参与机制不健全、立法程序形式化、立法激励机制匮乏、立法监督机制不到位等问题,进而提出从明确地方人大立法权限、健全各主体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地方立法的程序机制等方面强化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出处
《地方治理研究》
2016年第1期21-30,共10页
Local Governance Research
基金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理论研究课题重点项目"地方立法体制机制规范及创新研究"(HBRDYJKT2015106)
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国地方治理现代化及国际比较研究"(CCNU14Z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