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现有司法环境下,被告人供述通常是定罪的主要证据,相较于其他证据而言,被告人供述不仅容易获得且相对证明价值更高,正因为如此,侦查机关在侦破案件时往往不惜一切代价获取被告人供述,导致供述证据存在诸多程序瑕疵,一律排除显然不符合我国的司法现状。基于对我国瑕疵供述证据适用现状及病因分析,文章通过补正规则证明机制的设立的研究,以期对瑕疵供述证据的补救作出一定限制,目的在于规范我国供述证据的使用。
出处
《绥化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36-40,共5页
Journal of Suihua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