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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首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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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和促进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的重要举措。广东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省有关单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率先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将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首批改革创新经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36期12-19,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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