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次培训的主题是行政垄断。行政垄断是《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的行为,查处行政垄断是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法定职责。近期,我们在查处行政垄断案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赞誉,也为价格主管部门树立了执法权威。但从各地的情况求看,目前只有湖南、甘肃、广东等少数几个省份,开展了对行政垄断的执法工作:绝大多数省份在这项工作上还没有破题。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有客观原因,行政垄断案件的调查对象是行政机关,面临较大的压力和困难。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5年第12期10-13,共4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