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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未完成销售额用人单位可以拒发基本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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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咨询台:今年5月我应聘到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基本工资1000元;每推销价值1000元产品提取30元;如一个月内未完成1.5万元的销售额,公司不再发放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但一个月下来,我虽全勤上班,尽了全力也未完成公司规定的1.5万元产品的销售额。由此,公司不仅未与我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还以上述约定为由拒绝支付基本工资。请问,试用期我就等于白干了吗?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5年第9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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