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行政诉讼法》对行政强制权的行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机关败诉的风险系数必将随之加大;近年来行政强制类诉讼案件的增多也成为行政机关败诉的重要来源。相对于其他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作为各级政府的工作部门,行使行政权的领域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身处行政强制执法活动的最前线,因此,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推动公安执法实践工作迈向“法治化”目标的同时,也将给公安行政强制执法活动带来更大的败诉风险并直接影响当下法治公安建设的进程的推进。为缓和公安机关行政强制权行使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冲突,维护公安机关的公众形象,当务之急是重视梳理公安行政强制类案件败诉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探索降低公安行政强制执法活动败诉率的对策。
出处
《公安研究》
2015年第12期58-65,共8页
Policing Studies
基金
本文系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网络揭丑’行为的多重逻辑及其引导与规制研究”(14BSH116)
江苏省教育厅201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行政规划及相关问题研究”(2014SJB243)阶段性成果
并受到江苏省青蓝工程、“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江苏警官学院“警察法治”科研创新团队基金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