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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取消排污许可证年检制度 许可证有效期不超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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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14日,记者从省环保部门获悉,河北省出台的《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开始执行,其中取消了排污许可证年检制度,同时规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5年。《实施细则》中明确,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已列入国家污染物排放重点监控范围的设计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含)规模的火力发电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出处 《环境与发展》 2015年第5期I0004-I0004,共1页 Environment &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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