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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在开评标工作中投标文件密封出现破损情况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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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作者 周景超 杨成
出处 《招标与投标》 2016年第2期29-29,共1页 Tendering and B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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