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企业已经充分认识到,单纯的经营业绩观已经无法适应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只有追求“社会综合价值”最大化,才会赢得公众的支持和尊重。然而,一直以来,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仍然是在经济目标视域下考量利益相关者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运行也因此难以摆脱作为经济主体的功利性、被动性和局限性。在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基于治理理念,重构企业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责任体系,将有助于推动我国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对于实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处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85-87,共3页
Chinese Cadres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