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相对于其他形式的广告来说,儿童对动漫广告的抗拒能力更弱。一则动漫广告使得儿童的认知观念及态度发生转变进而发展成为行动改变,可以说是轻而易举。目前,我国广告方面的法律法规更多的是针对儿童的广告内容进行规定,而对于广告活动及广告发布的标准则相对缺失。采用比较研究法,针对国内外的广告监督制度进行研究,试分析我国在儿童动漫广告这方面的监督制度出现的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出处
《中国传媒科技》
2012年第06X期255-256,共2页
Medi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