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沃尔泽的分配正义理论是以善品为导向而不是以人为导向的,他专注于特定的善品对它所要分配的人的意义,而罗尔斯的论证核心则恰恰在于强调人的观念。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所要求的普遍主义观念包括了某种对人们已经作出的选择的漠视,以及对所要分配的社会善品的独特的自我理解的漠视,甚至呈现出不民主的倾向。沃尔泽关于社会善品的特殊主义论断决定了罗尔斯正义原则的普遍主义方法论既是无用的又是多余的。沃尔泽的分配正义理论的实质是在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甚至民主社会主义之间寻求一种多元价值的均衡。
出处
《国外理论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59-65,共7页
Foreign Theoretical Trend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家认同与政治义务的担当问题研究"(14CZZ011)
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日常生活视域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研究"(14GXSZ016YB)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