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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 林场原场长李某不作为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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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年61岁的李某,2001年至2008年11月,担任永登县奖俊埠林场场长,现已退休。2001年至2011年期间,永登县7家矿山企业,在没有占用林地审批手续或占用林地审批手续超期限、超范围的情况下,仍在奖俊埠林场非法占用林地长期大肆采矿。李某在任职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林区内非法采矿不及时制止,
出处 《党的建设》 2016年第1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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