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管理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79号令)、《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结合我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1期48-55,共8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