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做好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行政许可法和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行政许可法已于2003年8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2期21-23,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