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人力三轮车和导游活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更好地维护本市城市管理秩序,市政府决定,将本市部分行政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职责划转,交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行使,其中包括: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4期17-17,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