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第十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中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请切实巩固前九个阶段的治理成果,抓紧落实第十阶段控制大气污染各项措施,确保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2%以上。各区县政府要在今年4月底前制定本辖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市政府督查室。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9期10-18,共9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