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从2005年起,我市在工程技术、农业技术、艺术、新闻、图书资料(含群众文化)、档案、文物博物、体育教练员、工艺美术。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11期44-59,共16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