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职称制度改革,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京人发[2003]49号),从2005年起,我市在新闻、出版、档案、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广播电视播音、农业技术等七个系列高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12期39-41,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