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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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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本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京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志华副市长任组长,由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水务局等部门组成,明确责任,协调行动,联合执法,统一组织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21期18-20,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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