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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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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部署,2006年春运自1月14日始至2月22日止,共40天。为切实做好本市春运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春运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2期23-25,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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