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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北京马坊工业园区为市级开发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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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将北京马坊工业园区列为市级开发区的请示》(京发改文〔2006〕3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平谷区政府原批准设立的平谷区马坊工业区,经国家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和开发区后,符合规划要求,已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和产业集聚优势。
机构地区 北京市人民政府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18期66-66,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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