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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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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2007年春运自2月3日始至3月14日止,共40天。为切实做好本市春运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春运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站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3期52-54,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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