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农委:北京作为首都和国际化特大型消费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我国食品安全在国际上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郊区农产品生产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集中反映。2006年11月1日出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了农业部门在今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界定了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各环节的主体任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入一个新的阶段。2007年是迎接2008年奥运会的决战之年。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14期76-82,共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