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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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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教委:你委《关于设立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的请示》(京教计[2007]19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由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举办。三、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属于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
机构地区 北京市人民政府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15期7-7,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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