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地税法[2007]433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文件要求,市局于2007年4月至10月间,对截止2006年3月1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24期117-166,共50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