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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房山区部分地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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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山区政府:经2008年2月19日第2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你区关于对部分地区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的意见。具体调整方案如下:一、将拱辰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水碾屯一村、水碾屯二村所在区域划归长阳镇管辖。调整后的拱辰街道办事处四至范围为:东至长于路与长阳镇接壤;
机构地区 北京市民政局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7期70-71,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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