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政容发[2012]11号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各燃气供应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燃气管理法律法规精神,促进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加强燃气行业监管部门和燃气供应企业的沟通和交流,我委制定了《北京市燃气供应与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9期57-60,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