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政办发[2012]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首都地区电子病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关于推进首都地区电子病历工作的意见为统筹推进首都地区电子病历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卫生服务、医疗管理和政府监管方面的重要作用,现结合首都地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11期50-53,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