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教基二[2012]15号各区县教委、纠风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文化委员会,燕山教委: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收费工作,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会议研究,现就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问题的根本措施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工作的核心和重点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12期30-32,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