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政办发[2012]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进一步创新本市文化管理体制,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2]72号),市政府决定,设立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13期16-16,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