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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后重新印发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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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京政容发[2012]16号机关各处室:根据《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06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京工商函[2011]37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市政市容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我委对《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暂行办法》(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2009]3号通告)(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部分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具体修订意见如下:一、关于名称的修改。1.将"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修改为"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将"科技处"修改为"科信处"。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15期47-51,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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