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文安发[2013]404号各区(县)文化委员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指示精神,加强对我市小型演出场所(以下简称:小剧场)演出活动的服务和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净化首都文艺舞台,促进我市演出市场的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小剧场演出活动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18期17-19,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